近日,为了加快新产品产业化步伐,激励各单位做好新产品投产和国际注册工作,促进公司更好更多地开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制定下发了《新产品投产奖和国际注册奖管理办法》。
按照办法规定,在目标设定方面,分为两大类,一是新产品投产奖:新产品类别包括制剂、原料药、化工产品(含医药中间体)等。新产品必须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现行版(药典标准、国标及注册标准)或者客户标准,试生产至少连续三批,完成稳定性考察,经QC检验合格并由QA确认;或通过外商确认、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标志性成果。二是国际注册奖:分别包括以下四种情况:新产品在某一国家注册成功,获得销售许可;获得的国外某一制剂生产商的供应商许可资质;获得美国FDA的注册号;获得EDQM的CEP证书。
申报条件是:新产品投产后,项目达到一定标志性成果阶段时,由生产车间申报新产品投产一次性奖励。国际注册完成标准为:获得注册证明或者获得销售许可,由技术质量保证部为参与完成国际注册的单位向公司申报一次性奖励。属于工艺改进或增加产品规格的项目,按照《科技进步奖管理办法》或《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奖管理标准》申报提奖;研究院的科研阶段成果,依据《科研阶段成果奖管理办法》执行。
奖励标准方面,新产品达到按新产品类别以及工艺技术、质量标准的复杂程度,设定奖励额度。
自主开发项目奖励额度,原料药新产品3-6万元;化工新产品(含医药中间体)2-4万元;制剂新产品3-5万元。
对受让及合作开发的项目,根据受让或合作开发的阶段,生产车间完成新产品投产,参照办法对相关单位进行奖励,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设定奖励系数。
国际注册的新产品,每个品种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注册算一次注册,完成注册后,按照办法给予3-6万元奖励。
国际合作加工项目,新产品实现商业化生产后,参照办法对主要完成单位和部门进行专项奖励。
如新产品投产的过程和国际注册过程过慢,影响市场开发进程,取消申报资格。
新产品投产奖奖励申报及分配办法:新产品投产奖由生产车间根据申报条件提出申请。同一个产品不能重复申报;根据贡献大小奖励的70-80%奖励给参与项目的车间,剩余奖金奖励相关部门;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受理提奖申请,会同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等进行审核,提出奖励意见,呈报人力资源部、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各相关部门根据贡献大小对内部的奖励进行分配,经公司经济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国际注册奖奖励申报及分配办法:国际注册的新产品,每个品种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注册算一次注册。不能重复申报。技术质量保证部对新产品注册奖提出奖励意见。根据贡献大小,奖励直接参加的相关部门,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呈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各相关部门根据贡献大小对内部的奖励进行分配,经公司经济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新产品投产奖和国际注册奖管理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原《新产品投产奖管理办法(试行)》(新药股字〔2015〕96号)同时废止。(政宣)